无障碍| 繁體| 智能问答| 登录个人中心

  • 首页
  • 要闻动态
    • 时政要闻
    • 国务院信息
    • 权威发布
    • 首都新闻
  • 政务公开
    • 机构职能
    • 领导分工
    • 政策措施
    • 工作动态
    • 通知公告
  • 政民互动
    • 主任信箱
    • 咨询投诉
    • 征集调查
    • 来信选登
    • 京彩会客厅
    • 我为台胞办实事
  • 交流交往
    • 交流基地
    • 涉台机构
    • 京台共此时
    • VR大视界
  • 京台风采
    • 融媒矩阵
    • 海峡时评
    • 权威史料
    • 人文北京
    • 宝岛台湾
    • 纪录片频道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京台风采 > 权威史料 > 涉台法律规范 > 行政法类

涉台法律规范

  • 宪法类
  • 经济法类
  • 行政法类
  • 民法商法类
  • 社会法类
  • 诉讼法类
  • 宪法类
  • 经济法类
  • 行政法类
  • 民法商法类
  • 社会法类
  • 诉讼法类

行政法类

  •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发布 2015-06-18
  •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2011-01-23
  • 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办法 2011-01-23
  •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... 2011-01-23
  •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2011-01-23
首页 上一页
1 /1
下一页 尾页
跳转至    页   
党政机关
关于我们 站点地图 建议意见 法律声明

赴台咨询:010—55564222

台胞服务:010—55564223

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

精彩台湾
微信公众号

今日头条
头条号

查看更多

主办: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承办:北京市台办融媒体中心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3967号京ICP备202202874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