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》,台湾居民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离开大陆的,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。再次来大陆就业、居住并继续缴费的,缴费年限累计计算;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,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。
已获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原大陆居民,离开大陆时选择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,返回大陆就业、居住并继续参保时,原缴费年限合并计算;离开大陆时已经选择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,原缴费年限不再合并计算,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。
根据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》,台湾居民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离开大陆的,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。再次来大陆就业、居住并继续缴费的,缴费年限累计计算;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,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。
已获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原大陆居民,离开大陆时选择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,返回大陆就业、居住并继续参保时,原缴费年限合并计算;离开大陆时已经选择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,原缴费年限不再合并计算,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。